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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坚定信心 创新机制 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
2022-03-11 |
—仇保兴副部长在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进一步促进建筑节能。刚才有五个单位介绍了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我觉得都很好,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供热计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快速增加。目前河北、山西、山东等11个省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实施细则。地级以上城市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已经达到105个,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北方城市都已出台供热计量价格管理办法。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5.36亿平方米,比2010年(3.17亿平方米)增加了2.19亿平方米,增幅达到69%。
二是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比例明显提高。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3.45亿平方米,其中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2.5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量72%,较2010年(52%)提高20个百分点。天津、北京、河北、吉林、山东5个省市基本做到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不欠新账,值得表扬。
三是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大规模推进。在“十一五”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1.5亿平方米改造任务的基础上,2011年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32亿平方米。内蒙古、吉林、山东超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实践证明,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以节能减排(30%)、减少PM2.5等空气污染(30%)、增加就业、促进生产、增加人民群众收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质量,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属于“优内需”。
二、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仍存在“四大”障碍
2011年新竣工建筑没有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亿平方米,占新竣工建筑总量28%。累计供热计量装置安装面积约有9.5亿平方米,但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5.36亿平方米,还有大量已经安装的供热计量装置闲置。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存在“四大”主要障碍:
一是认识和观念障碍。有些地方的领导只满足于冬季稳定供热,而没有把供热节能摆上议事日程,没有认识到稳定供热和计量节能是同等重要的问题。有些地方将供热节能重点只放在系统设施节能改造上,忽视或贬低供热系统计量收费的行为节能。事实上,国内外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不搞供热计量收费,调动用户的积极性,系统设施节能就是“白搞”,即使节了一些能也被开窗放热而白白浪费掉了。也有少数地方的干部错误地认为搞供热计量收费,供热企业就一定会减少收入。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榆中县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了86%,鹤壁市达到了69%,这些地方供热质量不仅得到很大提高,绝大多数的用户节约了热费,更重要的是,供热企业综合效益不仅没有减少,还实现了可持续发展。鹤壁市实施供热计量后,供热企业实现系统节能30%以上,在总耗能不变、供热质量提高的情况下,供热面积增加100多万平方米。所以说,少数地方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完全没有道理,都只是为推迟改革寻找借口和理由。
二是体制机制障碍。有些城市监管体系没有形成合力。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验收等各环节缺乏有效监督配合,缺少责任追究机制,导致不装表和装“假”表情况时有发生。少数城市确定的基本热价比例过高,导致群众没有节能的积极性,大部分居民需要多交费,导致“假节省”。有些城市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上限”,限制了价格对行为节能杠杆作用的发挥,影响了行为节能的积极性。部分城市计量收费政策不配套,装表和收费缺乏有效衔接,没有落实供热企业选表、装表和收费责任,导致即使装了质量好的表,供热企业也不按表收费。有些城市没有出台配套的收费办法或出台的收费办法过于粗糙,缺乏可操作性。
三是计量表质量障碍。一些城市热量表质量良莠不齐。近年来虽然热量表质量有所提高,但质量差、价格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一些城市热量表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着“假”表、“烂”表驱逐好表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供热计量收费的开展。有些城市的供热系统未安装过滤装置,造成水质特别差,严重影响了计量表的精度和寿命。
四是能力障碍。有些地方供热计量改革领导机构缺乏必要的专职人员,组织领导能力不足,无法开展工作。有些地方的供热企业技术管理水平较低,没有配备专门人员,不知道如何开展供热计量、也不知道如何收费。此外,近年来虽然检测能力有所提高,但总体上还比较弱,不能满足检测要求,如大口径表至今无法检测。
三、认清形势,坚定信心
供热计量改革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形势所迫。从承德、鹤壁、榆中、天津等供热计量工作城市的情况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提高系统调控水平,供热系统至少可以节能30%以上。如果我国北方地区所有城市全部实现了供热计量收费,每年可节约4000多万吨标准煤,5年下来就是2亿多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4亿多吨。供热计量节能潜力巨大,加快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必须实行“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信心。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我部的落实措施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北方采暖地区节能减排的大潜力在供热计量节能,北方采暖地区是否全面有效推行供热计量改革不仅是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的关键,更是关系到整个国家节能减排任务能否完成的关键。各地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二是强化目标。“十二五”时期要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亿平方米以上的任务。我部已与各省市签订协议,各地要严格按照协议完成改造任务。对于已装表的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无条件地实行按实际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三是强化措施。新建建筑和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必须同步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同步实施按热量计价收费。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者使用。今年我部将对这两个“不得”,组织专项检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拨付中央财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今年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实际收费比例达不到35%要求的城市,不得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城乡建设领域的任何奖项。明年这个比例要上升到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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